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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聞] 6767非法外勞自願遣返罰款‧甲移民局進賬248萬

(馬六甲16日訊)移民局對外勞展開的“3+1自願遣返計劃”自去年7月實施以來,甲州共有6千767名外籍人士參與和回國,也使得甲州移民局在收取罰款方面進賬了248萬2千200令吉。

瑪柏夫(左)向被捕的印尼女子了解詳情;左二為沙查里,餘者為被捕的6名孟加拉和印度外勞。(圖:星洲日報)

甲移民局新任局長瑪柏夫,今日在該局逮獲觸犯移民條例外籍人士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,去年7至12月有5千493名不同國籍的非法外勞參與源自願遣返計劃,他們在向移民局自首時,每人必須繳付300令吉罰款和100令吉的特別准證費用,使得移民局獲得210萬令吉收益。
今年至今1274人遣返
“從今年1月至今,也有1千274名外籍人士參與該計劃,排名第一的國籍是印尼、依序是孟加拉和緬甸,甲移民局獲得38萬2千200令吉收益。”
他指出,自首外籍人士所證明回國的船票或機票,必須不超過自首日的一周內,這項計劃將持續至今年尾。
“參與自願遣返計劃的外籍人士,須攜帶護照、機票或船票,以及繳交罰款。”
他說,若移民局發現自首的外籍人士沒有在指定日期內回國,當局將採取慣常的取締手法逮捕他們。
勸非法外勞自首回國
瑪柏夫勸請逾期逗留或觸犯移民法令的外籍人士,應把握這項自願遣返計劃向當局自首回國,而不是待當局採取執法行動,被取締時才後悔莫及。
他表示,自首的外籍人士都有能力繳付400令吉的罰款和費用,而為了應付人潮,移民局官員甚至工作到午夜12時,以便能加速處理自首手續。
他透露,單是今日便有整百名外籍人士前來自首,尤以印尼人居多。
出席者有甲移民局副局長阿布巴卡和執法組主任沙查里。
取締餐館捕7外勞
甲移民局在今早9時30分至中午的取締餐館非法外勞行動中,共逮捕了7名觸犯移民條例和逾期逗留的外籍人士,包括1名印尼籍女性。
瑪柏夫透露,被捕者是在2所位於武吉波浪和馬六甲拉也餐館工作的3名孟加拉及3名印度男子,另一名被捕年齡28歲的印尼女子,則是在購物中心內的一家連鎖咖啡店擔任服務員,結果在服務時被執法人員逮個正着。
他說,有3人觸犯1963年移民條例第39b條文,即觸犯移民證件和准證;3人因非法入境觸犯1959/63年移民法令第6(1)(c)條文;1人則因逾期逗留,觸犯1959/63年移民法令第15(1)(c)條文。
餐館東主不滿取締起口角
他表示,武吉波浪餐館一名持有我國永久居留證的印度籍東主,因不滿移民局從2013年起,連續3年向該店展開取締行動,而在取締過程時和執法官員發生口角,移民局已向該男子發出傳令,要他到移民局錄供。
“我們是在接獲情報的情形下,才到相關地點進行取締行動。”(星洲日報‧古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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